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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Great全國菁英家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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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家教中心依據就業服務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已取得許可證(北市就服字第0189號)
  • 依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辦法之規定辦理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執照(北市就服資字第0021號)
  • 本中心接連四個年度榮獲政府評鑑『甲等』及『優等』殊榮,服務品質安心有保障。
    ~~民國98年度榮獲政府評鑑『甲等』(總分90-94 / 100)
    ~~民國100年度榮獲政府評鑑『甲等』(總分90-94 / 100)
    ~~民國102年度榮獲政府評鑑『優等』(總分95 / 100)
    ~~民國103年度榮獲政府評鑑『優等』(總分98 / 100)

會員條約及收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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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家教中心在媒合成功後才會收費,若媒合不成功則不收費。媒合成功的定義為下列情況之一:

  • 老師第一次與家長或學生試教或面談後,家長已經與該位老師約下一次上課時間。

  • 老師第一次與家長或學生試教或面談後,在當日晚上11:30以前未回報試教狀況者。

(2)

每一個案件僅在媒合成功後收費一次,以後不會再收。

(3)

每一個案件的收費為下列三項費用的總和:(政府規定)
 
  • 就業諮詢費:每小時新台幣不超過1000元,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做計算,超過則另計,依案件狀況而定(請參考第4項說明)。

  • 介紹費:月薪的百分之五。

  • 職業心理測驗費:每項不超過700元。
     

  • 本家教中心的收費依照政府規定會包含上述三項費用,但是本中心皆以優惠方式優惠給家教老師,請參考下表說明:(接案老師請詳讀此表,本中心皆以此標準收費)

月 薪

本中心收優惠價
(含就業諮詢費+介紹費+職業心理測驗費)

4000以下
(即一週收入低於1000元)
1000
4001以上
(即一週收入高於1000元)
約為一週收入之金額
短期或優惠案件的收費另有折扣,會在老師諮詢時先行告知
 
  • 範例一:志明在本中心接了一個每週上課2天、每天2小時、時薪300元的國中數學家教,志明就應支付給本中心1200元的費用。( 2*2*300 = 1200 > 1000 )
     

  • 範例二:志明在本中心接了一個每週上課1天、每天2小時、時薪300元的國中數學家教,志明就應支付給本中心1000元的費用。( 1*2*300 = 600 < 1000 )

(4)

 

本家教中心所提供之就業諮詢方式:就業諮詢Email(最佳)、線上即時就業諮詢(Line不定時上線)、教師諮詢專線(0920022830)。
每個案件的諮詢時間最多為2小時,若諮詢時間未達2小時,本家教中心當視為老師自動放棄諮詢的權利。
諮詢的服務時間包含以下三項:
(a)協助教師會員填寫一份最能表現自己的履歷表,增加家長挑選及接案的機會。
(b)協助教師會員對於各項案件的查詢及諮詢,增加老師對該案件有初步的瞭解及認知。
(c)從老師與本家教中心接洽該案件開始起算,直到終止上課為止,此段教學期間內老師有任何家教方面問題,本家教中心皆可提供諮詢服務(並非以單次通話或若干通話為計費基準)。

(5)

家教老師需於試教成功之後兩天內,支付第三項所述費用給本家教中心,若無在規定的時間內付費,每多一天將多罰300元的費用,請接案老師務必注意。

(6)

若老師有其他因素無法準時匯款者,請先知會本家教中心,若經本中心多次催繳仍不匯款,本中心有權告知家長並徹換您繼續接此case家教的資格,且將依詢法律途徑解決。

(7)

所有接案老師必須在得到家長聯絡資料『當日』聯繫家長,並於當日晚上10:00以前回報本家教中心與家長聯繫結果,凡沒有當日回報者一律當作接洽成功,仍需繳費,故請接案老師們一定要記得回報本家教中心與家長聯繫的狀況。

(8)

試教結束後,請老師們務必於試教當日晚上11:30之前作案件回報〈包括成功、不成功、不確定、等待家長通知等等〉,凡沒有準時案件回報者,本家教中心一律視為媒合成功,故請接案老師們要記得準時案件回報喔!

(9)

本家教中心與各位老師聯繫並諮詢時,皆會告知老師此家教案件的詳細狀況〈包括待遇、距離 、可上課時間等因素〉,請老師們仔細思考是否可以接受,千萬不要在「不確定」的狀況下接家教,造成您我的困擾。凡答應本家教中心要接洽此案之後才說距離太遠、時薪太低、 時間忽然不能配合、任意跟家長提高時薪等理由,請恕本家教中心無法接受,仍須繳費,因此老師們要接案之前,請務必三思而後行。

(10)

本家教中心嚴禁家教老師私下轉讓家教案件,若有發生此種行為者,將依循法律途徑解決,其衍生之律師費用將由該位老師負擔。

(11)

透過本家教中心得到家長電話的家教老師,若是家長希望該老師改教其他科目或改教其他學生,本家教中心依然會向家教老師收費。

(12) 透過本家教中心得到家長電話的老師,若當時沒接洽成功(包括試教失敗、家長取消或老師取消等),只要家長於6個月內又請老師回去上課,老師需主動回報接洽成功,並支付第三項所述費用,若老師沒有主動告知本家教中心,本家教中心當視為老師有意逃避費用之收取,本家教中心將依循法律途徑解決,其衍生之律師費用將由該位老師負擔。
(13) 每一位老師需提供家長免費試教一個小時〈聊天時間不算〉,如果試教當日超過一個小時,家長會支付您多出來的費用。
例如:時薪400元,試教1小時:400*(1-1)=0
          試教2小時:400*(2-1)=400
                                  試教3小時:400*(3-1)=800

(14)

課業對每一位同學同樣重要,包括家教老師與家教學生,請各位家教老師秉持「教育乃良心事業」,勿以「兼差性質」或「試試看」的心態來教導學生,本家教中心希望介紹給家長的都是認真負責的好老師。

(15)

如果您有任何的問題或困難,請跟本家教中心溝通,本家教中心可以依照老師的特殊狀況來作適度的調整,但本家教中心不能接受任何欺騙的行為,凡有欺騙行為者〈包括假學歷 、假姓名等〉,一律通知校方處理,並列入教師黑名單。

(16)

本家教中心秉持「永續經營」的理念,若與您合作愉快,不僅會邀請您加入優良教師,且日後有適合的家教案件也會優先通知您喔!

(17) 教師會員與本家教中心之權利義務關係,應依網路規範及中華民國法律定之;若產生任何爭議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師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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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您填妥老師履歷表,待收到系統所傳送的確認信,您的資料就加入到本家教中心的師資資料庫囉!成為本家教中心的一般會員,您所享有的權利有:自我推薦、查看 CASE簡歷資料 、不定期接收到CASE通知信函、凡有適合的案件本家教中心會以電話或者E-mail的方式通知您。
家教老師 接案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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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案件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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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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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您教學未滿六週就被家長辭退,本家教中心將退回當初應收取費用的一半給老師。
    (註一:因歸責於家教老師之事由(如:遲到、早退、常請假...等)致聘僱契約終止或違反本契約規定者皆不退費。)
    (註二:優惠案件或經本中心折扣後案件的退費是以當初應收取費用為標準來退費,並非以收取之優惠價來作為退費的標準,如例二所示。)

  • 若老師當初沒有準時完成匯款者,或未在中止上課後一週內主動來電告知或不配合填寫案件回報者,請恕本家教中心無法為您處理退費事宜。

  • 本中心統一於每月月底最後一週的六或日退費。

 例如一:時薪300,3天/週,2小時/天,本中心應收取的費用為1800元 ,
              此case非優惠案件,若上不滿六週就被家長辭退,
                    本中心將退費:1800 / 2 = 900元。
 例如二:時薪300,1天/週,2小時/天,依照收費制度,本中心應收取的費用為1000元 ,
     但此case為優惠案件(或折扣後案件),故本中心向老師收取800元,
     若上不滿六週就被家長辭退,
                    本中心將退費:800-(1000 / 2) =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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