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全國菁英工作室
性騷擾防治措施自主檢查表
一、基本資料
單位名稱 |
全國菁英工作室 |
單位地址 |
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88巷1號1F |
單位電話 |
02-23083055 |
單位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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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姓名 |
朱立云 |
單位統一編號 |
21704390 |
填表人姓名 |
朱立云 |
聯絡電話 |
0963-399-965 |
二、重點檢查項目(完成項目請打勾,任1項人員分類不重複計算,無者填"0"):
(一)組織成員(如負責人、股東、理監事等): 1 人
(二)受僱人(如員工): 0 人
(三)受服務人員(如每日到貴單位的顧客、廠商等): 0 人(皆在線上服務)
總人數(組織成員+受僱人+受服務人員): 1 人
總人數為未滿10人,請填下列表格編號1、2
總人數為10-29人,請填下列表格編號1、3
總人數為30人以上,請填下列表格編號1、4
編號 |
項 目 |
應辦理事項 |
符合 |
說明 |
1 |
辦理教育訓練 |
鼓勵參加 |
ˇ |
每年應定期舉辦或鼓勵所屬人員參與防治性騷擾之相關教育訓練,並予公差假及經費補助。 |
編號2至編號4,請依總人數勾選對應欄位 |
2 |
總人數未滿10人 |
建立受理性騷擾事件申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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ˇ |
1. 專責處理單位或人員姓名: 朱立云
2. 受理申訴電話:02-23083055 0963399965 |
3 |
總人數10人以上未滿30人 |
1.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 (請參考113年6月修範本建置)。
2.公開揭示(禁止性騷擾貼紙或海報)
設立受理性騷擾申訴管
道(請參考113年6月修範本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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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責處理單位或人員姓名:
2. □專線電話:
3. □專線傳真:
4. □專用(電子)信箱:
5. □處理程序(須檢附單位性騷擾防治措施)
6. □公開揭示
□揭示照片(須檢附照片)
□外部網站揭示(非內部網站),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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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總人數30人以上 |
1.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 (請參考113年6月修範本建置)。
2.公開揭示(張貼在大眾可看見之公布欄、門口或公告在對外網站上)
(1) 禁止性騷擾貼紙或海報
(2)性騷擾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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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責處理單位或人員姓名:
2. □專線電話:
3. □專線傳真:
4. □專用(電子)信箱:
5. □處理程序(須檢附單位性騷擾防治措施)
6. □公開揭示
□揭示照片(須檢附照片)
□外部網站揭示(非內部網站),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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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諾已依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建置完善性騷擾防治措施。
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朱立云
中華民國
113年 08月 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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